本篇內容中公事業單位(http://www.zgsydw.com/)提供申論知識點《校閱改錯題題型分類之標點改錯(二)》。文章內容包括“標點改錯”部分知識點。
事業單位考試中較容易出現的標點改錯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,上篇文章中,中公事業單位帶大家一起學習了標點符號混用部分的知識點。今天我們再來一起學習剩下的兩個方面知識點。
一、不同位置“某某說”后的點號使用錯誤
“某某說”處在句子的不同位置,其后所用標點是不同的。這里我們介紹三種情況,并以茅盾先生名作《林家鋪子》中的句子舉例。
第一種情況,引語前面的“某某說”后應用冒號。如:
林小姐哭喪著臉說:“媽呀,全是東洋貨!明兒叫我穿什么衣服?”
第二種情況,引語中間的“某某說”后應用逗號。如:
“媽呀,”林小姐哭喪著臉說,“全是東洋貨!明兒叫我穿什么衣服?”
第三種情況,引語后面的“某某說”后應用句號。如:
“媽呀,全是東洋貨!明兒叫我穿什么衣服?”林小姐哭喪著臉說。
【示例】
“還愣著干嗎?”媽媽大聲地訓斥我:“還不快去把房間收拾收拾,等會兒老師來了,看你怎么辦
【分析】
題中“某某說”在引語中間,“某某說”后應用逗號。故應將句中的冒號改為逗號。
二、引用語的標點符號使用錯誤
原文鏈接:校閱改錯題題型分類之標點改錯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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